泉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通过“初试”

2005年08月18日 10:06新华网福建频道

    浙江园林网8月18日消息: 泉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已顺利通过省建设厅专家组的资格评定和初审。近日,省建设厅已正式向国家建设部推荐泉州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这是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的。

    省建设厅在评定审查报告中指出,此次初评成功源于泉州创建园林城市任务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各项基本指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先后批准成立了市园林管理局、园林科研所、古树名木管理办公室等相关管理机构,同时制定出台了《泉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和《泉州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规定》两份规范性文件。6月底完成了《泉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中心市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修编及规划大纲。

    8月底,还将完成创园出入城口、重点街区的宣传广告牌10处;组织评选第二批市级园林式单位庭院、居住小区。9月份,确定一批绿地(树木)认建认养单位及个人;10月份,迎接建设部专家组初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