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百年难愈? 现状令人忧

2005年08月17日 09:52水利部网

    浙江园林网8月17日消息: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水质的每一点变化,都牵动着我国北方尤其是首都北京的神经。因此,库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也被赋予更加特殊的意义:没有良好的周边生态环境,任何单纯保护水库水质的努力最终都将是“水中捞月”。

    为确保“一库清水向北京”,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然而近日记者在水源地采访时却发现,中线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现状仍然让人担忧,保护绿色水源的目标任重道远。 

    水土流失区域的分布与人口的分布规律基本一致

    湖北省郧县位于中线水源区,一谈起丹江口库区的水土流失,郧县水电局局长石教辉一脸的担忧。

    在郧县境内,丹江口库区回水总长140公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淹没区和重要的水源区。然而统计表明,该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06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3.5%,是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较大的县之一。据石教辉介绍,上世纪50年代丹江口水库一期工程的实施,淹没该县耕地10万亩,破坏森林植被10万亩,迁移后靠移民12万人,使生态环境逐步恶化。旧伤未愈,二期工程又将在今年开工。据长江水利委员会调查,丹江口水库二期工程又将淹没该县土地10余万亩,迁移人口5万余人,陨县生态环境将面临又一次重创。

    陨县的水土流失现状只是丹江口库区的一个缩影。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副局长廖纯艳说,虽然丹江口水库水源区水土流失面积较上世纪90年代有明显减少,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普遍改善,基本满足向北方调水的要求。但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面积接近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超过其总面积40%,而这其中又有近8成为中强度以上流失。

    分析表明,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区域的分布与人口的分布规律基本一致。“是自然和人为这双重因素造成库区的水土流失”,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科研室副主任张玉华告诉记者。

    库区现在的治理面积仅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

    相对于严重的水土流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作起步较晚。截至2000年底,库区的“长治”工程累计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这相对于4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以及南水北调水源地对水土保持的高标准要求而言,水土保持的进度和速度仍显得过于滞后。

    以丹江口水库所在的湖北省十堰市为例,据遥感资料统计,十堰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190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5.37%。平均年侵蚀量6425万吨,大量的水土流失淤积在丹江口水库,严重影响了水质。

    十堰市水利局副局长刘玉梅同时承认,目前库区的水土流失治理进度比较缓慢,十堰属国家重点贫困地区,地方财力紧张,水土流失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虽然近几年国家对水土治理的补助增加至每平方公里6万元,但治理1平方公里最少需要投入20万元,资金缺口很大。另外,水土保持工程主要依靠群众投工建设,随着农村义务工的逐步取消,水土保持治理将面临严重的困难。

    廖纯艳认为,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和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库区新的水土流失面积还在不断增加。库区现在的年治理面积仅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而待治理的区域,往往又都是治理难度大的区域。按照这个治理速度,我们需要100年时间才能完成库区水土流失治理!

    随着中线水源工程的正式开工,大量建设工程将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以目前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执法困难的现状分析,建设工程水土流失的治理又将成为一个巨大的难题。

    石教辉也反映,尽管该县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已经健全,但监督和管理体系却还没有完全建立,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往往以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为代价换取局部的、短期的经济效益,水土保持重收费、轻治理的现象十分严重。

    库区生态屏障呼唤长效保护机制

    新华每日电讯为确保一江清水到北京,长江水利委员会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摆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前期工作的突出位置,在以往规划的基础上,对库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汉江补水、移民安置等进行认真规划和综合考虑。

    据张玉华介绍,库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蓝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于去年12月编制完成,目前已由国家发改委征求完有关部委和地方的意见,正式上报国务院待批后实施。《规划》涉及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陕西、湖北、河南三省40个县8.81万平方公里。按照《规划》,国家将在近期安排库区水土保持资金35亿元,确定793个项目,治理24个县的小流域690条。

    廖纯艳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建议:要从根本上建立起保护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除了国家加大投入外,还应在立法、社会投入机制等多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使规划区生态环境建设与水质保护步入法制轨道;严格推行省市首长目标责任制,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和长期性;开发建设者应承担生态环境恢复的费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给予补偿;除国债、政府贷款和财政投入外,还应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吸引各方资金投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