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小区8个绿化不达标 小区绿地缩水曝出监管缺位

2005年08月16日 13:34法制日报韩乐悟

    浙江园林网8月16日消息: 法规相互冲突和监管职能体制不顺,是造成政府部门在城市绿地问题上监管缺位的主要原因

  律师倡议实测北京100个小区绿地面积

  虽然北京华清嘉园小区绿地缩水一案目前已经结案。但它引起的关注却似乎刚刚扩大开来。

  今天下午,代理此案的陈岳琴律师来到北京市园林局。她想联合北京的环保组织、媒体等促成下一步的计划:在北京市3000多个商品房小区中,实测100个小区的绿地面积,以便把握北京市小区绿地问题的概貌。

  陈律师对记者表示,她最初代理此案时没有想太多,现在觉得此案公益性价值很大。如果通过此案,能促进北京市小区绿化问题有个根本性好转,她觉着很值。

  然而,关注此事者都意识到,它暴露出的问题并非仅局限于小区绿化面积缩水。

  有了“条例”,谁来监督执行

  位于海淀区五道口的华清嘉园小区由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至2002年8月,一二三期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开发商在2000年楼盘预售的楼书上宣传该小区的绿化率高达41%。这在寸土寸金的中关村,吸引了大量北大、清华、中科院等有着高教育背景的人士购买。

  然而,2005年7月7日由一项诉讼引发的北京市园林局对该小区绿地验收的证明却显示,华清嘉园现有绿化面积12199平方米,实际绿地率只有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9.6%,而北京市规划委许可的该小区绿化率为30.2%。

  像华清嘉园这样的绿地缩水的小区属凤毛麟角还是比比皆是?陈律师透露的一个细节令人震惊:“在北京市3000多个商品房小区中,华清嘉园是第一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绿地验收实测的小区,其它小区的绿地是否达到政府部门规定的标准,至今不得而知。”陈律师说,我们只注意到楼盘的房子盖得越来越密,小区的绿地越来越少,甚至一些小区成了“不毛之地”。

  1990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各项建设工程应当安排一定的绿化用地,并对不同建设工程绿化用地的比例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但是,有了条例谁来执行?北京市3000多个小区的绿地面积究竟底数怎样,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在此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缺位是显而易见的。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杨志华处长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上半年他们曾因某些原因复核过北京市9个小区的绿地面积,其中有8个不达标。有了规定不执行,比没有规定对法律权威性的损害更大。更令人忧虑的是,此种现象并非仅存于小区绿地这一个问题上。

  监管缘何缺位

  记者今天在北京市园林局采访时了解到,对小区绿地的监管,北京市原来曾采取这样的做法:小区建设初期,开发商向园林局缴纳每平方米8元的绿化保证金。小区建成后,园林局对绿地复核,合格后将保证金退回开发商。但是这项被称为“绿色图章”的制约手段后来在“减少政府审批环节”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呼声中取消了。园林局的复核实际上就不再有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法规互相冲突和监管职能体制不顺,是造成政府部门在城市绿地问题上监管缺位的主要原因。杨志华处长说,园林局在城市绿地审核中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的具体目标。但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谁许可谁监督,我们去查小区绿地“缩水”问题,就属于违法。另一方面,园林部门政府监管职能的体制也不顺,现在北京市园林局属政府职能部门,但到了区一级,好多园林部门就是个生产服务中心,让他去监管腰杆不硬,它没有这个职能。杨处长说,这涉及到一个整体改革问题。以前在搞政企分开,再下一步应该是政事分开了。

  业主对绿地是否达标冷漠

  对于开发商来说,小区绿地缩水,是诚信问题,也属于欺诈行为。杨志华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谈到业主维权问题。他说,现在业主购房时多注重自己房子的使用面积是不是够,但对外面的绿地面积是否达标显得很冷漠。使用面积少几平米可以去打官司,绿地少几十、几百平米没人在意,这无疑使开发商钻了空子。其实,绿地少了你的房产也会贬值,况且单位庭园和居住小区的绿化是城市绿化的细胞。杨志华说,华清嘉园这件事是一件好事。如果大家都有这个觉悟,北京市绿化会上一个台阶。

  据了解,华清嘉园一案确实对监管部门有所推动。上周四北京市召开城市绿化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现在北京市规划委决定将小区验收完的资料转给园林局,园林局对小区的绿地规划、监督、验收等情况有了了解后,作后续监督。“现在还谈不到委托执法权,先把工作干起来再说。”杨志华处长说。

  据悉,实测100个小区绿地面积一事现在只是计划提议的初始阶段,是否真正可行还不得而知。陈律师及一些环保组织、媒体还会就此与北京市园林局进一步沟通。现在看来,经费是个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