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荣获“安徽省园林城市”称号

2005年08月11日 09:18中国建设报

    浙江园林网8月11日消息: 近日,根据安徽省黄山市的申请,经安徽省建设厅组织专家,按照《安徽省园林城市暂行标准》和《安徽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进行现场考核,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黄山市为“安徽省园林城市”称号。

    近几年,黄山市认真开展了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有效地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了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安徽省建设厅最近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黄山市进一步总结经验,继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发挥引导示范作用,积极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