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实施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

2005年08月01日 16:09中国绿色时报赵坤

    浙江园林网8月1日消息: 山东省日前提出扩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这标志着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由试点阶段转为全面实施阶段。

    在7月28日召开的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会议上,山东省林业局、财政局提出将今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面积扩大到400万亩,涉及9个市、28个县、1个国有林场。

    2001年,山东省有12个市、37个县、10个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800万亩生态林被纳入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2004年,山东省实施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试点面积240万亩,补助资金1200万元。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有14个市、64个县、11个国有林场(保护区)的1200万亩生态公益林得到国家级、省级生态效益补偿。

    山东省提出今明两年市、县两级都要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全面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山东省有林地面积4400万亩,其中区划界定生态防护林面积25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