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一市民私卖古树被处罚

2005年08月01日 13:45中新重庆网匡丽娜 余朝国

    浙江园林网8月1日消息: 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城市古树,竟有人私自出售,以2000元的低价卖给他人。昨日,开县私自出售、倒卖城市百年古树的谭某与周某受到处罚。

    “有人把新城一棵百年古黄葛树起挖了,正准备运走,你们快过来看一下。”7月17日,开县新城市民谭先生向开县园林处打来电话。开县园林处接到报案后,立即向开县建委汇报,该县建委城建科、园林处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在开州大道人民银行段,调查人员截获了被起挖的黄葛树。该古树胸径约1.5米,高约10米,估计树龄在100年以上。经查实,平桥当地居民谭某谎称自己拥有该树的权属,将其以2000元的低价卖给开县河堰镇人周某。

    据周某交代,他已为该树的起挖、运输等花费了数千元,拟以高价转卖给新城一所小学。园林处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宣讲了《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城市古树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对象,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售、倒卖。同时,工作人员告之两个当事人,新城平桥片区的土地已由国家统征,该区域内包括树木在内的一切附着物均属国家所有,任何人没有资格私自出售。

    昨日,开县园林处按照园林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没收古树,起挖这棵古树的一切费用周某自行承担,并给予谭某和周某两人适当经济处罚。这棵被起挖的黄葛树已实施了抢救性重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