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7月26日消息: 在兰州人的日常开销中,30块钱能干什么样的事?是两盒“黑兰州”、是一桌酒席宴上的一盘菜,也可能是麻将牌桌上一局的小赌资……城市生活的丰富内容赋予了30块钱的多种使命。今天,咱们说的这30块钱是兰州南北两山绿化的义务植树费。
昨天的晚报说,在城关区辖区范围内的七千多家各级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中,近年来真正履行绿化义务的不足500家;而在城关区所拥有百万的常住人口中,每年应缴绿化费合计超过1500万元,然而截至7月中旬,经过长达半年的催缴,到账的绿化费只有5万元。绿化费收不上来,的确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情。
交了绿化费是否就等于义务植树?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事实上,在国内其他城市,不履行绿化植树的义务,都得交纳不同数额的绿化费。今年6月1日,海口市通过《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时,就曾在市民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大家争论的焦点就是在于绿化费的征收有无法律依据?其收费标准相对于海口经济状况来说是否偏高?义务植树的条件是否过于苛刻,是否违背了自愿植树的初衷?市民缴纳了绿化费后,是否应该享有知情权,知道政府如何处理这笔款项?海口市制定的绿化费标准是24元,比兰州还低些。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被制定出来后,竟然能在百姓中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受到如此之多的质疑,笔者认为是一件好事。
从履行义务的角度讲,绿化植树遵循的是自愿实施的原则,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但从改善兰州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每个兰州人都应参加义务植树,的确是一件必须用制度保证坚持下来的大事。因为从“长远的角度讲,绿化决定兰州的城市命运”,既然在每年的宜林季节,并不是每个市民都能为兰州绿化亲历付出,所以可以肯定地说,以费代劳对兰州的长远发展是好事,而且是一件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但好事并不是一下就会办好!我们在推举这项地方法规时,必须要考虑市民百姓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
对于30元的绿化费来说,如果个别人拒缴还可以大力谴责的话,可在绝大部分市民都向征收人员说“不”的时候,我们就要考虑问题的原因了。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根本不必跟大家再多说绿化兰州的重要性,老百姓心里谁都知道绿色兰州的大好处。但兰州市民的收入水平使他们很难非常情愿地掏出这些钱,支持城市绿化。除了与海口市民拥有相类似的问题之外,收费偏高也是大家普遍拒缴的主要原因。因为天天抽”黑兰州“的、常上宴会桌的毕竟不是大众消费群。看看其他省份的收费标准吧:深圳每人20元/年、合肥每人15元/年、武汉每人12元/年、江苏每人5-8元/年。我们兰州在绿化费征收遭遇前所未有的“寒流”时,是否能够考虑调整一下标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