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1年,全国共有27个城市(区),由城市(区)人民政府申请,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2001年度国家园林城市。其中江门市、惠州市、茂名市、肇庆市、石河子市、常熟市、海口市、三亚市、宜昌市、襄樊市、峨眉山市、长春市、济南市、常德市、葫芦岛市、洛阳市、漯河市,上海市闵行区、金山区,重庆市北碚区、渝北区等21个城市(区)通过了建设部专家组的考核评议。经研究决定,首先命名江门市、惠州市、茂名市、肇庆市、海口市、三亚市、襄樊市、石河子市、常熟市、长春市为“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上海市闵行区为“国家园林城区”;对已通过专家组考核评议的其他10个城市(区)待进一步研究后再予以命名。
希望被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区,要认真总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经验,开拓进取,再创新业绩,为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六批国家园林城市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第六批国家园林城市简介
江门市
江门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西南部,辖五市两区,市区面积179.77平方公里,人口43万,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8.47%,绿地率35.5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23平方米。江门市历史文化悠久,是著名的侨乡,具有独特的侨乡风貌。
江门市市委、市政府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把城市可持续发展作为衡量政府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志,把园林绿化建设作为改善侨乡面貌,营造侨乡特色,发展侨乡经济,促进侨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和战略性任务来抓,明确提出城市园林绿化是“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市里主要领导挂帅的园林城市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了园林绿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的政府督查制度、定期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把园林绿化工作纳入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进行管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土地和建设资金,近三年市财政直接用于园林建设资金近2亿元,同时广泛资金渠道,以综合开发、综合整治带动城市绿化建设。在城市中心区实施换地造绿、拆临建绿等办法,新增100万平米的公园绿地。
江门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城市绿化建设、环境建设和城市景观建设放在首位,突出自然,显“山”露“水”,把山水园林城市的形象定位贯穿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园林建设的全过程,大作山水文章,大力实施了“青山、碧水、蓝天、绿地”工程和“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建成了16个公园,3个广场,15处游园绿地,绿地布局基本合理,道路绿化“绿随路建,有路皆绿,绿美结合”的景观效果基本形成,居住区绿化景观特色明显,生态效果较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景观建设、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始终保持了同步进行,协调发展。城市绿化融山水田园于一体,自然、环境、建筑、文化相互渗透,侨乡风貌日益突出,形成了山水园林城市的特色。
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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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素有“粤东明珠”之誉。全市辖一市两区三县,城市建设区面积30.07平方公里,非农业人口达到29.68万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7.3%,绿地率为42.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69m2。
惠州市开展以西湖风景区绿化建设为重点,以道路绿化为骨架,点、线、面全面推进绿化建设,市区初步形成“山、水、城、林、园”融为一体,绿地布局日趋合理的亚热带城市园林绿化风貌。
惠州市的各级领导注重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坚持走以城市园林绿化,营造城市特色,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之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自1998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5.8亿元,建设了环城西路、惠沙堤路等116条道路,新建游园19处,绿地31块。公园绿地和城市广场建设因地制宜,突出植物景观,注重乡土树种应用,乔灌花草配置合理,绿化水平较高,绿化管理精细。
惠州市颁布了《市区园林绿化管理细则》、《城镇园林绿化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园林配套法规,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开通城市“110”园林服务网络,加强了园林绿化执法力度。并成立市长任组长的“创园”领导小组,全民参与,军民共建,推动城市绿化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茂名市
茂名市地处广东省西南部,素有“南国油城”之称。1959年建市,全市陆地面积11459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20公里,现有人口643万人。市中心城区面积31.8平方公里,非农业人口29.93万人。是全国重要炼油工业基地。
目前,市建成区绿地率34.5%,绿化覆盖率37.2%,人均公共绿地8.39平方米,在园林绿化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有:1、城市周边大环境绿化系统已经形成;2、市区内建成了“点”“线”“面”结合的大绿地系统;3、小东江大型园林休闲区正在发挥良好的生态效益;4、涌现了一大批“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5、道路绿化注重物种多样性,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乔木为骨干,色彩、形式和层次比较丰富,管理精细。初步形成了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体量层次色彩协调、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城市交通方便、城市管理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绿化美化的中等城市格局,成为粤西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
肇庆市
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古称端州,已有2200多年历史,辖8个县(市)区、1个县级综合经济开发区,市区面积152平方公里,人口31.75万,城市建城区面积28.02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62%,绿地率35.8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05平方米。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城区内的星湖风景名胜区是我国重点风景名胜区。
肇庆市委、市政府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创建机构,把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年度考核目标,成立了专责小组,设立了督查队伍,建立了检查监管制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联动,全民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高标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立了“山清湖秀江景美,绿地广场花园城”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构想。在星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实施了种植1000亩荷花、1000亩杜鹃花、1000亩绿化带、建造1000亩人工生态湖以及1000米绿化、美化、亮化的中心堤工程,加强了风景区的建设保护。投资6055万元用于道路绿化建设,投资21450万元建设了一批游园、公园,新增公园面积9.4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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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以来,拆除沿街临时铺位或建筑421间,21500平方米,用于建设公共绿地,拆掉住宅商铺8.15万平方米,改造建成绿地3万平方米,收回市区内闲置土地10129平方米,建成公共绿地,还绿于民,改善了旧城区的生态环境和市容市貌。
海口市
海口市地处海南岛北部,北濒琼州海峡。处于热带北缘,属季风热带气候,是进出海南的门户和交通枢纽,素有“椰城”和“宝岛明珠”的美称,建成区面积33平方公里,非农业人口48.4万。
海口市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坚持走以城市园林绿化,营造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之路。截至2000年底,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83%,绿地率38.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62平方米。
海口市充分发挥自然景观、海滨特色和丰富的人文景观优势,突出城市热带风光、滨海特色的绿化个性,以椰子树为主树种,配植常绿乔木和四季间隔开花的灌木,形成公园景点、庭院绿化、街道绿带、街边公园等交相辉映的城市绿地系统。开展以主干道两侧为重点,点、线、面全面推进绿化建设,建成点上绿化成景、线上绿化成荫、环上绿化成带的浓郁热带滨海城市特色。
海口市舍得土地搞绿化,市政府坚持拿出黄金地段用于公园绿地建设,提出了“含绿量就是含金量”的口号。结合城市建设,采取拆房建绿、征地增绿、租地添绿、拆墙透绿、向立体要绿等多种途径,增加城市绿量。注重做好了居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大环境绿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海口市坚持依法建绿,依法护绿,制定了《海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规,成立了公安园林派出所,加强了绿化执法管理工作,确保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三亚市
三亚市是我国南部的热带滨海城市,依山傍水,山峦起伏,海湾逶迤,山海河城交相浑映,极尽自然之美。热带海洋季风性气候,四季宜人,空气清新。城市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48万,其中非农业人口15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7%,绿地率达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3平方米。
三亚市的各级领导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地提出了大力发展园林花卉产业的战略,明确提出了环境就是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