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要对三江并流区实行三级保护

2005年07月22日 10:35中国绿色时报综新

    浙江园林网7月22日消息: 云南省日前决定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中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实行三级保护,在保护区内违反规定、擅自进行建筑开发的,将受到严肃处罚。

    根据规定,一级保护区内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外,禁止建设其他设施。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风景和游览无关的设施。三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

    另外,在一级保护区内,对保护三江并流遗产地确实产生不利影响的居民点,有关县政府应拟订搬迁计划,逐步搬迁。

    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2003年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横断山脉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的部分特定自然地理区域,由高黎贡山(北段)、白马——梅里雪山、老窝山、云岭、老君山、哈巴雪山、千湖山、红山8个片区组成,总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包括5个自然保护区和10个风景名胜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