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7月22日消息: 记者从21日召开的全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上获悉,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目前正在修订,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起草的,由于起草时历史背景的限制,这个办法在很多方面仍然反映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
当前党中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对于城市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对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成为十分迫切的需要。
这位负责人说,修订后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是城市规划编制组织,主要目的是规范城市规划的编制程序,从制度上防止在城市规划修编和调整中的随意性。第三章是城市规划编制要求,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第四章是城市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第五章是附则。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建设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争取对这份征求意见稿及早完善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