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5月20日消息: 近日,精河县森防站按照有关规定,销毁了一批价值3万余元枸杞苗木。
精河县森防站近日对从宁夏银川市调运的8万余株“宁杞1号”枸杞苗木进行复检,检疫员按照检疫规程规定现场抽检苗木7500株,检查后发现冠瘿病带疫率为1.6%,冠瘿病属国家林业局发布的19种国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严禁随苗木调运。
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批苗木在通过哈密星星峡检查站时已被发现有疫情,要求返回原产地,但调运者仍私自将苗木运至该县境内,同时调运苗木数量8.88万株与检疫证书15万株不符。该县森防站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下发了没收销毁处罚决定书,并销毁了没收的枸杞苗木。剩余6余万株已在乌苏市查获,近日将拉回该县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