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强之后,谁在毁坏我们的圆明园?

2005年05月19日 09:20新华网佚名


    浙江园林网5月19日消息: 圆明园昨天又一次暴露在公众面前: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圆明园福海湖心小岛就已出租给私人,两条狼狗、一块"游人止步"的牌子拦住了游客观赏湖心小岛的脚步。(据《成都商报》2005年5月18日,《圆明园又惹来新麻烦湖心里竟圈出私家花园》)

    近些时日,有关圆明园的新闻真是层出不穷:今年三月底,圆明园公园湖底防渗工程成了众矢之的,专家称防渗工程将严重破坏园内生态环境;四月,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的听证会虽然及时举行,但迄今为止,圆明园整治工程还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除此以外,圆明园内的灌木和一些树木被大面积砍伐,有专家认为,灌木被伐比防渗工程更具破坏性。

    被誉为“万园之园”的圆明园始建于康熙48年(1709年),是清朝鼎盛时期兴建的帝王御花园。它是我国建筑、园林艺术的杰作,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1860年英法联军侵略中国,圆明园遭到了抢劫和焚毁,法国著名作家雨果都为此愤慨,强烈谴责这两个强盗国家。好在我们最终赶走了列强,自己当家作起了主人。圆明园也从此成为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历史留给我们的这一笔遗产是无价珍宝。

    然而,在列强被赶走一百多年后,我们惊异地发现,圆明园被毁坏的命运仍在继续,只是如今的“罪犯”不是列强,而是我们自己!

    虽然目前耗费8200万的圆明园防渗工程究竟对园内生态环境有无破坏还未得出结论,但一个不争的事实已摆在我们眼前:圆明园内的湖水经常处在干涸状态,已没有景观价值;而砍伐灌木不仅因为其中有的灌木感染了病虫害,还因为不少灌木生长在垃圾上,工作人员为清理垃圾,所以选择了砍伐的办法。这只能怪我们自己--圆明园的主人管理不善,导致这样的破坏发生。

    园内生态遭到人为的破坏既成事实,要复原圆明园的景观可能要等上十年八载,这已叫人痛心不已。可如今却得知,我们的圆明园内竟开发出了私家花园,公园里竟开辟了“游人止步”的私人空间!事实摆在眼前,是我们自己在毁坏自己的花园,自己在毁坏祖先留给我们的共同遗产。

    湖心岛出租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必须依法加以保护。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违法行为公然进行了二十年,我们的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在做些什么?

    圆明园已面目全非,但五千年的历史还留给我们很多:故宫、兵马俑、颐和园、莫高窟……吸取圆明园的教训,不能让悲剧重演!倘要寻求这些时日圆明园遭破坏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专题链接:圆明园仍然在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