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首批通过复查名单 珠海环保面临新的考验

2005年04月25日 15:01珠江晚报记者 乔宇

    浙江园林网4月25日消息: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准张家港、昆山、常熟、青岛、威海、中山和厦门等7座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这些城市成为首批通过复查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这里面居然没有了“珠海”的名字!生活在珠海的人们、关心珠海的人们不禁会问:难道珠海已经不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之列了吗?珠海的环境究竟怎样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发现,珠海正在反思和努力。

    珠海环保到了“危难”时刻

    几年前,在国内,每每有人提及珠海,都会谈到她依山傍海、气候温和、风景秀丽。而珠海本地人对珠海的环境优势也是如数家珍,可以很自豪地告诉每个人,珠海是国家级的“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和“旅游城”。其中,“环保模范城”更是一张让珠海人引以为豪的金字“名片”。

    而如今,越来越多的珠海人发现,身边的环境优势同周边城市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小了。不少市民开始质疑,“环保模范城”这张珠海的金字名片怎么了?

    “珠海的环境保护已经到了‘危难’时刻。”一位市领导感慨地说。这句话听起来夸张,但并非戏言。

    4月20日下午,市政府综合楼6楼会议室内气氛凝重,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这个会本来要在‘五一’之后开,但现在形势紧迫,各部门要尽快动起来,确保珠海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顺生说。

    不在首批名单不等于出局

    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市长的话语重心长。但市民们更容易将这个紧急召开的会议同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首批通过复查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名单联系起来。为什么通过复查的名单里没有珠海?珠海还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吗?

    “推荐珠海成为免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的报告已经提交给了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待批的过程中。”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毛东信平静地接受了采访,“珠海没有成为首批通过复查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并不意味着珠海失去了‘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

    省环保局推荐珠海免检

    “近年来,珠海市27项指标均能稳定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要求,城考成绩名列全省前茅。”毛东信拿出一份文件给记者看。这份文件的标题是“关于报请免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报告”,而文件的最后一句话写着:“建议珠海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免检城市。”

    “这份文件是广东省环保局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珠海成为免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毛东信告诉记者,“去年,我们就已经通过了省环保局的检查。”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模范城市每隔三年复查一次,而按照惯例,国家环保总局要先委托各省的环保局对该省的‘环保模范城市’进行检查。珠海市1997年被评为环保模范城市后,2000年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第一次复查,去年是第二次复查。要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免检,第一步就是要先通过省环保局对珠海市提高创建环保模范城成果工作进行的检查。然后,再由省环保局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免检的推荐。”毛东信说。

    多项指标跌至合格临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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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言谈间,无论是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是有关市领导在谈及珠海如何保持和提高“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时,都显现出一种无形的压力。这种压力来自哪里呢?

    “目前全国掀起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高潮,已命名了45个模范城市和3个模范城区,我们现在是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一位市领导这样说。

    其他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对珠海的压力并不是主要问题,最大的挑战来自珠海评定“环保模范城市”区域的扩大。

    “珠海市1997年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时评定环保模范城市的区域是香洲区,当时金湾区、斗门区还没有成立。”市环保局环境规划与科技科科长梁玉昭说,“现今评定的区域还包括金湾区、斗门区,珠海市环保的多项指标都跌至‘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合格的临界水平。”市环保部门一位负责人解释说,“金湾区、斗门区目前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很薄弱,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未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环保机构薄弱,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都远落后于国家和省的建设要求,也低于周边兄弟城市。”

    “评定区域扩大后,珠海要保持和提高‘环保模范城市’这个称号的含金量,有很大压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汕头是第一个被挂上‘环保模范城市’黄牌的城市,两年内如果不达标,汕头就会被摘掉这个称号。而被挂黄牌的直接原因就是由于评定区域扩大了,在纳入了潮阳等两个特别大的市区后,汕头的各项指标明显被拉了下来。”

    珠海会不会重蹈覆辙呢?“就拿珠海市的污水处理率而言,‘环保模范城市’在2006年的要求是达到70%,而珠海市目前只达到了60%多。”梁玉昭说,“环保的多项指标都跌至合格的临界水平,珠海要努力赶上啊。”

    六项承诺体现珠海决心

    今年4月,珠海市向国家环保总局发出了《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的承诺函》,承诺采取自愿承诺的方式,决心每年解决一批本市发展中出现的或市民关心的城市环境重点问题。

    从《承诺函》中可以看出来,这6项承诺均是目前珠海市环境保护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与市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关键问题。这6项承诺如下:一、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2005年底使主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80%,并随城市发展持续提高;二、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程,香洲二期、吉大二期和北区污水处理厂在2005年投入使用,南区污水厂2005年底完工,到2005年底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并随城市发展持续提高;三、积极推进垃圾处理设施的扩建和新建,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06年6月底前西尾坑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投入使用,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并随城市发展持续提高;四、加快建设金湾区和斗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项目。到2006年底,使两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并随城市发展持续提高;五、继续推进江河水环境整治,重点推进前山河、三灶中心河、十二村河涌、市区排洪渠等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各部门要真抓实干,把各项环保工作落在实处。”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顺生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就要结束时,再三强调:“市政府将与各有关市直属职能部门、3个行政区、6个功能区分别签约,以这样一种形式向市民承诺,表明市政府解决环保工作存在问题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