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花园为何难以推广

2005年03月03日 15:39建筑时报佚名

    近日,记者随市建材发展办同志在走访本市几家首批获得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证书企业时了解到,上海的屋顶绿化技术已经名列全国前茅,但约有2亿平方米的“屋顶荒漠”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深感可惜。
    
    屋顶绿化关键技术发明人、上海三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邹新建告诉记者,屋顶绿化和地面绿化一样能够改善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减轻热岛效应;种植屋顶绿化,室内温度在夏季可降低3摄氏度,形成“天然空调”的神奇效果;让屋顶的建筑垃圾给植物让位,对于美化城市的上空不无裨益。这位每年要承建数百项屋顶绿化工程、在该领域小有名气的业内人士告诉我们,已经尝到甜头的业主,如北京北大医院、中国电信中心大厦;广东东莞景湖花园、广州白云堡;青岛大公海岸、宁波东海花园……无不对屋顶绿化好处交口称誉。但屋顶绿化这项工作在上海推广并不顺利,除了东方明珠电视塔、广电广场、南京路三五广场几个知名项目和静安区已经建成的3万多平方米的屋顶绿化外,其余地区依旧止步不前。
    
    在谈到屋顶绿化为何难以迅速推广原因时,邹总坦言,由于国家资金有限,目前的屋顶绿化也仅限于部份位于景观道路上的建筑。他说,为什么不让居民自愿出钱搞屋顶绿化?现在的商品房,带露台的很受欢迎,如果屋顶绿化以后,住在顶层的居民可以直接管理和享用屋顶,让居民拥有了一个像露台一样的小花园。屋顶绿化价格是一个敏感话题,他指着一个50平方米左右的露台举例说,从施工到建成小花园仅5000元左右,大多数居民一定乐意。
    
    为此,邹总特意在上海真北路购买了一套顶楼住房,一方面想实践一下自己的想法,另一方面想让家有露台的业主有一个切身的感受。不料受到了物业管理部门的阻止。原来,邹总此举无意之中涉及到法律问题,因为商品房的屋顶属私有财产,产权往往归属于所有业主,一个业主不同意,绿化建设就不能实施;最重要的还是观念问题,许多业主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认为种植了屋顶绿化,就会平白无故增加了养护工作,当然,这一举措在管理上也遇到了新的难题,即不符合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
    
    记者在采访有关部门时获悉,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是建立在“国家背包袱、屋顶属大家、大家不许用”状况下的制度,政策应该随着社会发展合理发展。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从技术角度、政策角度、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完善屋顶绿化的实施措施,也为全国城市绿化发展开辟先河。此外,行业主管部门要从规划开始就融入屋顶绿化的理念,为屋顶绿化建设创造前期条件,这需要绿化、住宅、规划等诸多部门的共同协调,并责成相关单位,把屋顶绿化建设的硬指标定下来,让大都市居民早日“头顶一片蓝天和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