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森林质疑声起 违背科学令人惊诧(图)

2005年03月01日 14:54中国绿色时报成华光


 


江南园林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隔离片林 韩广奇 摄


    浙江园林网3月1日消息::《“城市森林”违背科学》是某中央部委主管的报纸2004年12月30日第7版刊载的文章标题,内容是2004年12月24日在京召开的风景园林专家座谈会的“观点要则”。这样的标题、这样与标题相一致的观点和要则,在世界不断肯定城市森林和世界城市森林蓬勃发展的今天,在美国实施《城市森林法》多年之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发展城市森林的要求之后,看到专家们对“城市森林”作出如此的“科学”否定,我等惊诧不已,难以认同。
   
      城市 不可能有森林?
   
      专家观点:据报道,会上有人说:“森林主要是为了在取得木材及其林产品生产的同时,起到城市周边区域性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作用,而城市绿地并不具有生产功能,所以森林并不属于城市。”
   
      质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说具有生产功能的绿地才可称森林,这人肯定长住“桃花源”,既不知晓林业的转变,也不知道有生态公益林的存在,思想仍停留在产业林业之上。
   
      专家观点:也有人说:“一般城市的人口密度非常大,在人口密度这么大的城市中,根本不可能存在森林。”
   
      质疑:按此公观点,高密度人口与森林是不能共存的。只是不知“与森林不能共存”的人口密度的标准是多少,可千万别定得太低,那样有更多的森林会遭难。
   
      专家观点:也有人引经据典:“在《全英大百科全书》中森林的定义为:一个在5000公顷~8000公顷宽的区域内能够自给自足的完整的生态系统,在城市中不可能存在森林,存在一个生态系统。如果城市里能够建森林,那么,没有地方不能够建森林。”
   
      质疑:事实是,三木为“森”两木为“林”,习惯上多有几棵树木就可称其为“森林”。森林资源调查因调查要求有异,而森林的面积起点不同,但一般都不会超过1公顷,小的则不足0.1公顷。如果真如某教授的引证,地球上则没有几片森林。我想,《全英大百科全书》(不知是否真有此书?)中森林的标准真如此,则既不能适用于英国,也不能适用于世界其他国家,当然更不能适用于中国。
   
      城市 不能发展森林?
   
      专家观点:有人推断,“森林是林木的总和”,“林木的特征就是高大、通直、树冠小。”“如果把这样的的森林搬到城市中来,那么这个城市的建设必定会一团糟。”
   
      质疑:砍了头的树桩、树干能绿化美化城市,“高大、通直、树冠小”的林木集合而成的森林就会把城市建设搞得一团糟?而且,千姿百态的林木,只简单地冠以“高大、通直、树冠小”等特征的观点,也不会有太多的人认同。
   
      专家观点:有人放言:“在城市里造林,那样不仅不能发挥森林的作用,反而会严重地破坏城市绿化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
   
      质疑:有这样的观点存在,难怪我国一些城市的树木不得安宁!美国已有获国家“树木城市”荣誉的城市100多个,却不见树木对城市有“严重地破坏”的报道,难道树木在美国与在中国的作用不一样?
   
      专家观点:有人认为城市的土地不能满足“森林城市”所要求的覆盖面积,说“一个城市的60%~70%的土地都用来植树,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质疑:覆盖面积只能等于植树面积,这不知是什么规定。而且,目前没有见到哪个城市规划的植树面积要求达到60%~70%。这些是报道内容中提到的城市森林有害的方面,相信也是报道整理者提出城市森林“违背科学”的依据。
   
      这些专家,有的否定园林与林业、森林的联系,有的强调城市绿化只能由建设部管辖,有的仅仅是为了赞美园林事业,但他们共同反对发展城市森林。
   
      以往,一些城市在实现城市美化的过程中,在开展城市美化的运动中,在创建园林城市的活动中,砍树修大马路、毁林建大广场,不爱护城市树木、不珍惜城市森林的行为,已是屡见不鲜。为了显示街道的灯火辉煌,遮阳挡风的高大行道树必须作出牺牲。为了人们的视野开阔,清新空气的成片的城市森林被草坪、矮花无情置换。一些人鄙视城市森林,仇视城市树木,他们不只是阻碍城市森林的发展,为了达到毁灭城市森林的目的,甚至不惜给城市森林和保护城市森林的人定罪。
   
      城市森林 何须罗列罪名?
   
      城市森林之“罪”,有人作了系统的罗列:一是安全隐患之源;二是经济滞后之因;三是林木的高大影响城市的亮化,林木的长期稳定性妨碍城市的变化,影响城市的扩展和改造。他们认为,幽静森林、遮天敝日之地,尽出奸淫掳掠、杀人越货的勾当,可恶。城中森林阻隔,店面中断,人气不旺,是经济不能理想发展的根本原因,可恨。豪华的灯饰隐藏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绿树之中,可惜……城市一切的不如意,都被归咎于城市森林。
   
      保护城市森林的人之“罪”,笔者见识了的,一是被称为“保山派”或“保林派”,一是被骂为思想僵化。
   
      现在,专家们一出面,城市森林之“罪”可又加上了不少: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破坏城市有序建设,打击城市园林发展;以次充好,以“单一的、简单的(森林)生态系统”替代“复合、复杂的(园林)生态系统”;当然,最严重的是“违背科学”。而且,这些“罪”,既可是城市森林本身的,也可是提出城市森林概念、保护城市森林、发展城市森林的人们的。
   
      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城市森林”违背科学》一文编者的按语:“日前被某些单位‘炒作’的……‘城市森林’。”这指的应该是2004年11月18日在贵阳召开的第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论坛由国家林业局、贵州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联合举办,主题为“城市·森林·生态”。事实如此,如何又变成了某些单位的“炒作”?
   
      至于城市森林违不违背科学,作为普通人的我等不敢妄下断语。在遵循自然规律上,园林的“文明”或“不文明”因素,永远使其在自然科学领域大打折扣。从某种意义上说,园林就像农耕文明、工业文明一样,只是为了实现人类自身的需要。合理地限制其发展,能做到与自然和谐发展固然好,一旦过量过分,到处都实现“园林化”,那才真正是破坏自然,造成生态失衡,真正地违背科学规律。人类文明特别是工业文明所造成的生态危机如荒漠化、温室效应、物种加速灭绝等已不可否定地证明了这一切。在生态需要越来越紧迫的今天,在为了解决生态危机而重视生态建设的今天,一些“进步”和“文明”及如何发展值得人们重新思考。
   
      在《“城市森林”违背科学》的背后,似乎还透露着一种权力、利益的因素,也似乎还隐藏着一种为了权力、利益不顾一切的动力。
   
      专家观点:有人“提醒大家”:“对于现在出现的‘城市森林’问题,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我们要行动,要宣传,要写文章发表,宣传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我们中国是世界园林之母,应当重振雄风。”
   
      质疑:对城市园林行动、宣传、发表文章都是正道,对城市森林“不能掉以轻心”则不敢恭维。这种把城市园林与城市森林完全对立的观点也不敢恭维。因为据笔者所知,城市森林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城市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既是包括森林植物、森林动物、森林微生物群体的概念,也是包括森林植物、森林动物、森林微生物个体的概念,还是包括森林土地、森林景观的概念。森林资源包括了大部分的园林资源,城市森林资源也应一样。二是指城市区域内的大片的树木,城市园林中的大片的树木就是城市森林。
   
      专家观点:会上更有人担心:“如果出现了似是而非的概念,产生一些项目的归属性问题,那么就会给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质疑:城市不是哪个部门的自留地,社会需要分工合作。应该说,园林绿化由林业部门管理比由建设部门管理更合情合理,更有利于园林绿化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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