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踏绿地最高罚一千

2005年12月03日 10:27都市快报魏奋

    浙江园林网12月3日消息: 省政府办公厅颁布《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11月16日开始生效。办法规定,禁止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在绿地内放牧、堆物、倾倒废弃物,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以及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否则,由县级以上(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