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10月17日消息: 9月27举办的绿博会绿化种苗新产品、新技术、新机械供需信息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林木种苗产业已粗具规模,截至2004年,国家已批复各类林木种苗工程项目3368个,批复总投资64.44亿元。
从1998年开始,国家利用国债资金,加大了对林木种苗生产基地的投资力度,截至去年,开工建设的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基础设施、繁育中心等各类林木种苗工程项目达3148个。到2003年,全国林木种子供应能力达2451万公斤,其中良种230万公斤,优良穗条15万亿条(根),苗木供应接近300亿株;基地供应率和良种使用率分别达到37%和43%,供应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了国家年度造林需求。
同时,非公有制育苗发展迅猛,已成为我国林木种苗行业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力量,在苗木供应总量上占2/3。
目前,一个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为龙头,以良种、采种、国有苗圃为骨干,以其他各类种苗生产主体为基础,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初步形成,种苗生产正朝着生产区域化、供应基地化、质量标准化、造林良种化的目标迈进。
又讯记者葛志强报道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涵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环节、全方位的林木种苗法规和标准体系。
2001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结束了我国苗木生产、经营和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标志着我国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
围绕《种子法》的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制定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9项行业制度和管理办法,出台了《林木种子储备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另外发布了《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192个相关标准。
据悉,目前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正着手制定《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