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丰宁:“国有带民营” 盘活集体林

2025年02月18日 10:58河北日报马宏亮

丰宁满族自治县是河北省林业资源大县,全县林保面积达850万亩,其中集体林面积达653万亩。今年以来,丰宁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制定并出台了集体林股份合作经营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国有带民营”机制,盘活集体林资源,推动林业产业提档升级。

放活经营权,借力使力“破困局”。丰宁有三家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在森林经营方面具备显著管理优势、技术优势以及人才优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中,丰宁精准发现了国有林业发展“缺地盘”、集体林业经营“管不好”等情况。对此,丰宁以放活经营权为改革的核心,大力推进集体林经营权向国有企事业单位转移。依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这一平台,对于当前仍由村集体经营、承包到期不再经营、承包方愿意出让的林地,村集体统一将经营权流转给国有林业单位,双方构建起股份合作关系。三家国有林业单位获得林地经营权后,通过建设股份合作林场、股份合作营林区的形式,统筹进行森林经营活动。通过“国有带民营”机制,全县已有35个行政村开展股份合作试点,签订股份合作协议的面积达7万亩,达成合作意向的面积为6万亩。

保障自主权,统筹发展“拓新路”。丰宁采取一体化经营模式,造林营林被纳入国有林业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解决了集体林“造、管、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丰宁大力开发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碳汇等绿色富民产业,通过深挖林地资源潜力,增加林业经营收入,促进股份合作的良性发展。目前,三家国有林业单位已完成股份合作造林5万亩,实施退化林修复2万亩,与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林草资源碳汇开发合作协议。开发打造了“七彩森林”旅游景区,成为股份合作经营的成功范例。

明确收益权,利益共享“促双赢”。综合考量股份合作前要素,丰宁对林木采伐收益等5项收益分配权予以明确规定。新造林、中幼林、低质林等经营期林木采伐的“净收益”,原则上国有林业单位与村集体按照2∶8的比例进行分配;公益林、天保林生态补助资金,收益对象维持不变;森林碳汇收益,国有林业单位与村集体按“净收益”的4∶6比例分配;林下经济收益,坚持“谁开发,谁收益”;森林旅游康养开发收益,依据“单方开发、双方共同开发、引入第三方开发”等不同情形,双方具体协商分配。村集体所得收益,原则上按“均利”的方式由村集体进行分配或用于集体公益事业,群众收益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持续提升。


(来源:河北日报)